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80915072 | ||
标 题 | 违法建筑实名举报多年至今未拆 | ||
信件内容 | 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办王乐村原村主任王峰军身为党员2013年违法侵占村民可耕地建框架楼国土部门只下达处罚行政处罚书2014-9-2为什么至今不拆除难道交了罚款就不拆除了吗了?王峰军2013年以复耕名义在本村河滩地近百亩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获利致使土地破坏国土部门至今没有查处。长安区国土局为什么不依土地法履行职责?我从2013年实名举报到现在街办及国土部门包庇王峰军能到何时?秦岭违建能拆除而王峰军的违法建筑而拆不了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你好,经西安国土资源局调查回复如下: 王峰军2008年和一组签订租地合同,面积21.5亩,租期30年,每年每亩地租金1000元,用于苗圆种植。2013年9月王峰军未经批准擅自开始占用苗圃土地建房并出租。我局已对此违法行为下发《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长安区集中整治办”向鸣犊街办下发整改督办单解决问题。2014年5月29日向区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同年6月10日区法院做出(2014)长安行非诉审空第00052号《行政裁定书》。分局正在协调重新移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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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18年0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