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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流水号 20181131623 申请时间  2018-11-03 22:44:36
申请人
信息
公民  姓  名  史**
所需信
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我是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安谷村村民。我家房屋所在土地(宗地编号:2012-03-3钓台路以东,安谷路以西,“先河国际小区以南,安谷村以北)已于2012年5月22日被咸阳市国土资源局以国有土地,挂牌出让给陕西宏方置业有限公司,用于房地产开发。我家所在房屋宅基地,在2017年8月告知进行征收。现在已进行施工建设阶段。被告知审批手续为陕政土批2010年11号文件。本人依然居住在这片土地上,被告知宅基地已经被出让,因为涉及拆迁已经严重影响我们整个家庭生活。申请公示陕政土批2010年11号文件一书四方案,及安谷村此宗土地出让相关手续。
   所需信息的用途      用于影响生活问题。



办理结果 已处理
备注 致信息公开申请人: 欢迎您使用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受理系统,在您填写申请表的同时,请认真阅读以下条款。 一、申请人填写的各项信息应真实有效,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准确,且与申请人生产生活有必要的关联性。 二、本系统只负责公开由我厅生成产生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如有政策及业务咨询、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请到当地国土部门或我厅办理,我厅政策法规处及信访大厅均有专人负责。本系统对以上事项不作受理。 三、申请人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后,还应向我厅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能够证明与申请的政府信息相关的资料。 3、如委托律师,除提供本人相关资料,还应提供律师函、律师证、委托书等。 以上资料应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我厅,送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我厅将作函复。 发函地址: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陕西省国土资源信息公开办公室收 邮编:71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