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号 | 201801171502 | 申请时间 | 2018-01-17 14:17:07 | ||
申请人 信息 |
公民 | 姓 名 | 程** | ||
所需信 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陕政土批[2011]512号《关于商洛市2011年度第一次土地征收和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复》,以及该《批复》批准征收土地的具体范围。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申请人在商州西街片区有合法房屋,土地征收涉及贴身利益;从房屋征收过程及相关诉讼获悉省政府有相关批复,故申请公开该批复及征收土地的具体范围。请提供纸质答复 | ||||
办 理 情 况 |
办理结果 | 已处理 | |||
备注 | 致信息公开申请人: 欢迎您使用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受理系统,在您填写申请表的同时,请认真阅读以下条款。 一、申请人填写的各项信息应真实有效,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准确,且与申请人生产生活有必要的关联性。 二、本系统只负责公开由我厅生成产生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如有政策及业务咨询、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请到当地国土部门或我厅办理,我厅政策法规处及信访大厅均有专人负责。本系统对以上事项不作受理。 三、申请人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后,还应向我厅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能够证明与申请的政府信息相关的资料。 3、如委托律师,除提供本人相关资料,还应提供律师函、律师证、委托书等。 以上资料应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我厅,送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我厅将作函复。 发函地址: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陕西省国土资源信息公开办公室收 邮编:7100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