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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流水号 201806291562 申请时间  2018-06-29 16:30:13
申请人
信息
公民  姓  名  刘**
所需信
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陕政土批(2009)455号文件《关于铜川市2008年度第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保有该文件,通过其他渠道无法查询到该文件具体内容,请依法予以公开此文件。
   所需信息的用途       本人刘卫强系铜川市耀州区袁家村村民,村里分给我责任田九亩,后来我于2012年联合其他五户村民成立合作社经营种养殖以及餐饮农家乐,经营状况良好被评为四星级农家乐,受到了铜川市旅游局表彰奖励伍仟元。铜川市大力发展农家乐旅游会议上提出鼓励发展支持大型农家乐政策,给与无息贷款的支持,但现在我的土地被拆迁征用,现在我想知道该地块何时被征用,怎么征用,希望了解详细信息。



办理结果 已处理
备注 致信息公开申请人: 欢迎您使用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受理系统,在您填写申请表的同时,请认真阅读以下条款。 一、申请人填写的各项信息应真实有效,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准确,且与申请人生产生活有必要的关联性。 二、本系统只负责公开由我厅生成产生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如有政策及业务咨询、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请到当地国土部门或我厅办理,我厅政策法规处及信访大厅均有专人负责。本系统对以上事项不作受理。 三、申请人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后,还应向我厅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能够证明与申请的政府信息相关的资料。 3、如委托律师,除提供本人相关资料,还应提供律师函、律师证、委托书等。 以上资料应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我厅,送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我厅将作函复。 发函地址: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陕西省国土资源信息公开办公室收 邮编:71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