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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流水号 YSQ0002987 申请时间  2023-12-22 09:56:05
申请人
信息
法人
/
其他组织
 名 称  安康市****************
所需信
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陕政土批(2022)767号文件涉及的征地报批前地方政府与申请人就征地补偿等签订协议的情况以及未达成协议向审批机关依法如实上报的信息。
   所需信息的用途      申请人最近收到G316国道建民至恒口公路改建工程汉滨段项目建设指挥部《告知书》,告知我们拥有经营权的土地已被陕政土批2022(767号)批复的文件批准征收,要求腾交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申请人作为土地的使用权人,至今未收到要求登记的通知,更未签订补偿协议。



办理结果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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