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土资源厅201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 201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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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为: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省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十三)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我单位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2年,我省国土资源工作将以中央领导同志讲话和省委常委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主题,认清形势,深入研究,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力争把国土资源保障经济发展、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等各项管理工作推向新的高度。具体抓好以下7方面工作: (一)广泛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和省委常委会议精神,全面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更好地为经济社会提供资源保障和优质服务。 (二)加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力度,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和占补平衡工作,强化土地执法监管,认真落实国家三部委15号令,加大典型案件公开曝光、挂牌督办、警示约谈、责任追究的力度,切实维护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 (三)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切实抓好渭河流域土地整治和陕北沟道造地等重大示范工程,力争在全省新建一批高标准基本农田。同时建立耕地保护基金,逐步形成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四)加强土地调控,综合运用土地计划、供应、地价等政策,促进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科学协调发展。加大民生项目用地供应力度,全省21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做到应保尽保。 (五)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建立节约用地考核办法和量化标准,不断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争取国家将西咸新区列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布局试点,将工矿用地列入用地管理改革试点,将榆林市列入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缓解我省建设用地矛盾。 (六)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试点,确保农民长远生计。建立征地补偿争议协调裁决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土地合法权益。 (七)加大资源整合力度, 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布局和结构调整。严格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杜绝矿权、股权、矿地、矿群等纠纷的发生,净化优化矿山环境,建立规范、有序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加大省级地勘基金投入,进一步加强我省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勘查和成矿带整装勘查工作,推进地质找矿实现新的突破。 (八)强化地质灾害防治, 抓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二是按计划完成8万户、29.5万人口的陕南移民搬迁任务工作。三是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严格规范管理,确保投资和开工项目尽早产生社会效益。四是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我省地质环境保护项目的支持力度,做好地质环境保护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三、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我厅纳入2012年度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9个。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年度追加项目支出按照财政预算下文件的要求安排使用。 2012年支出预算总计2510.94万元,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1496.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5.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6.58万元,项目支出38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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