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国家高速公路银百线(G69)陕西境安康至岚皋(陕渝界)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函
发布时间 : 2020-07-27
点击量:
|
||||||
|
||||||
陕自然资函〔2020〕149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 国家高速公路银百线(G69)陕西境安康至岚皋(陕渝界)公路工程建设用地业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国家高速公路银百线(G69)陕西境安康至岚皋(陕渝界)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0〕580号)转发你们,请按规定遵照执行,做好相关工作。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7月14日 |
||||||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国家高速公路银百线(G69)陕西境安康至岚皋(陕渝界)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