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陕西铜川徐家沟等37处煤矿采矿许可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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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国土资矿函〔2016〕50号 印台、榆阳、王益、耀州区,白水、澄城、神木、黄陵、延长、蒲城、镇巴、合阳、麟游县人民政府: 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引导退出煤矿名单的通知》(陕发改运行[2016]1385号)和《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采矿权价款缴纳情况,现依法注销陕西铜川徐家沟等38 37 处煤矿(名单见附件)采矿许可证。 上述 37 处煤矿的采矿许可证正、副本由你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收回,由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上缴省厅。采矿许可证收回后,市、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本地区退出煤矿的关闭验收工作。同时要加强监管,严防无证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煤矿关闭退出后,矿山环境 恢复治理工作尚未完成的,煤矿企业应继续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主体责任。 附件:注销煤矿采矿许可证名单一览表(第一批)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11月15日 抄送: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陕西煤业 化工集团,铜川、榆林、渭南、延安、汉中、宝鸡市国土资源局, 相关区县国土资源局。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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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注销煤矿采矿许可证名单一览表(第一批).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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