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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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前言 为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确保“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促进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特编制《陕西省“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适用范围为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由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规划》充分考虑了与《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1~2015年)》和《陕北白于山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划(2011~2015年)》的衔接。 《规划》基本内容以《陕西省“十一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地质灾害情况和防治工作经验成就,重点对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等四方面进行规划,并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规划》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工作作为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构建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保障。特别是经过“5·12”汶川特大地震以及2010年“7.18”、“7.23”强降雨重大考验,全省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健全,应急救援工作体系框架初步形成,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普遍增强,自救互救能力有了较大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十一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 法规制度与管理机构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十一五”期间,省政府30多次下发或转发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方案、预案、规划等文件,不断加强和改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以制度建设为龙头,构建了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建立了地质灾害管理、技术支撑和防治工程队伍。二是以汛期突发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初步建立了良好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每年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省级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省国土资源厅每年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要求,结合实际安排部署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10年省政府修订发布了《陕西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突出了应急平台建设、应急体系标准、应急保障内容,走在了全国前列;省、市两级政府主管部门均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和地质环境监测站;68个地质灾害较严重的县(区)也相继成立了地质环境监测站或滑坡办。 基础调查深入推进。“十一五”期间,开展了50个县(区)面积约84500平方公里的地质灾害核查工作,完成了 30个县(区)面积68241平方公里的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取得了较为详细的地质灾害资料,为地质灾害防治打下了基础。 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成效明显。“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投入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40391.8万元,对略阳凤凰山滑坡、岚皋县城祖师庙、宜君县城西滑坡等200多处危重隐患点进行了及时治理,确保了数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对220多处受地质灾害威胁的1万多人进行了搬迁避让。 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对调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了群测群防体系,落实群测群防人员1万多人,发放明白卡11万份。全省40个县(区)被国土资源部命名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 重大地质灾害点专业监测建设加快。建立了旬阳县商贸街滑坡自动化监测示范站工程,走在了省级滑坡自动化监测示范前列;依托地质灾害勘查工程,建立了山阳中学滑坡、紫阳一中滑坡、佛坪关山滑坡和宁陕小学滑坡等专业仪器监测点,采用深部变形仪等进行滑坡深部位移及地面形变等专业监测;通过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建立了西安地裂缝地面沉降监测系统,为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城市规划建设以及地铁等重大工程提供了科学依据。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效果显著。目前,全省已建立了省、部分市两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在汛期通过电视台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同时将有可能发生灾险情的信息通过短信发送给有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有关部门依据预报预警,对行政区域内360起地质灾害采取了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成功避免了1.5万多人的伤亡和1.8亿多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综合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利用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开展了《陕西省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综合研究及信息系统建设》、以县为单元编制了《陕西省地质灾害图册》,开展了《陕北黄土崩塌灾害形成机理与防治对策研究》、《陕西省秦巴山区泥石流灾害成因与防治对策研究》、《西安地区地裂缝与地面沉降调查》、《陕西省地质灾害易发区综合评价和区划研究》、《陕西省典型煤矿区地面塌陷机理及防治对策研究》和《黄土高原及秦巴山区降雨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研究》专项研究,使我省地质灾害调查研究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同时还起到了示范作用。为我省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了有力、有效的技术支持,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各地政府相关工作提供了科学决策基础资料和依据。 宣传培训得到加强。每年积极利用 “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土地日”、“防灾减灾日”开展科普宣传,并举办了20期地质环境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培训班。同时针对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薄弱环节,开展了“农村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全省县乡村三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和“乡镇国土所五到位”培训。通过开展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累计宣传培训干部群众达200万人次以上,极大地提高了干部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地质灾害预防能力。 (二)主要问题与面临的形势。 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我省是地质灾害严重省份,划分为34个地质灾害易发区,占全省国土面积90%。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约13000处,直接威胁68万多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威胁房屋、窑洞等50余万间、土地10余万亩,100多处公路、铁路受到威胁。 地质灾害防治存在薄弱环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及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尚未完成,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严重不足,市、县级地质灾害应急能力不强,管理信息系统尚不完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设滞后,广大干群防灾减灾意识有待全面提升。 “十二五”时期地质灾害呈现长期高发态势。我省地质构造复杂,地形地貌起伏变化大,极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据气象、地震部门预测,我省近年降水有进一步增多趋势,区域强降水等极端气候事件将明显增多,地震活动频繁,强降雨和地震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将会加剧,“十二五”时期的地质灾害将呈高发态势。 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呈不断上升趋势。陕南秦巴山区、陕北黄土高原地质环境脆弱,“十二五”期间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仍然剧烈,劈山修路、切坡建房、造库蓄水等人为因素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仍保持高发态势。关中地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现代都市圈逐渐形成,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加剧,由于过量开采地下水,造成的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灾害仍将呈上升趋势。各地采矿造成了严重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形成了许多新的地质灾害隐患,采矿活动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灾害在矿区和矿业城市不同程度地存在。 总之,“十二五”期间,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异常严峻,防治任务十分繁重。规划期内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日趋严重,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仍处于高发期,广大农村、城镇和重大工程仍将遭受地质灾害的严重威胁。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保障国家、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为核心,尊重自然规律,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搬迁避让与治理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依法防灾减灾,切实提高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和实效,为促进陕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专家支持,合力减灾。坚持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防灾减灾。 ——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规律,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根本,坚持预防为主、主动防灾、科学避灾,有针对性地制订防治措施,规范有序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以科学评估为依据,以项目为依托,以科技为支撑,以能力建设为保障,加强调查评价、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程防治、宣传教育、科技推广等综合防范,坚持防灾、抗灾和救灾相结合,协同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遵循客观规律,遵照法律法规,全面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区域战略布局,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逐步推进,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生态文明的有机统一。 ——依法防灾,依法减灾。通过制定、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进一步健全应急抢险指挥及防灾减灾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依规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促进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健康发展。 (三)规划目标。 ——基本查清灾害发育、分布、威胁情况,基本建成省级地质灾害管理信息平台,监测预警、统计核查和信息共享及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在土地利用、资源开发、城乡建设和扶贫开发等规划中体现防灾减灾的要求。 ——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技能,积极开展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灾情、险情得到及时监控和有效处置,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得到稳步提升。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初步建成。通过开展工程治理,使威胁人口多、稳定差、危险程度大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有效控制,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进度。 ——全民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群众防灾减灾知识尤其是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普及率明显提高。 三、地质灾害防治区划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1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灾害重点防治区 (1)陕北防治区 包括延安、榆林2市,面积80290平方公里。目前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2199处,其中,威胁100-500人的点70处,威胁500-1000人的点4处,威胁1000人以上的点5处。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有5个: Ⅰ1米脂~子洲~绥德~清涧以黄土崩塌、滑坡和泥流为主的防治区; Ⅰ2定边~吴起~志丹以黄土崩塌、滑坡和泥流为主的防治区; Ⅰ3子长~安塞~宝塔以黄土崩塌、滑坡和泥流为主的防治区; Ⅰ4洛川~黄龙以黄土滑坡、崩塌为主的防治区; Ⅰ5黄陵以黄土崩塌、滑坡及泥流为主的防治区。 (2)关中防治区 包括宝鸡、咸阳、西安、渭南、铜川5市,面积55384平方公里。目前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3294处,其中威胁100-500人的点406处,威胁500-1000人的点55处、威胁1000人以上的点42处。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有5个: Ⅱ1王益~印台~宜君~澄城以黄土滑坡、崩塌为主的防治区; Ⅱ2长武~彬县~旬邑以黄土滑坡、崩塌为主的防治区; Ⅱ3金台~陈仓~眉县~扶风渭河两岸黄土塬边以黄土滑坡、崩塌为主的防治区; Ⅱ4蓝田~临渭~华县~华阴~潼关以泥石流、黄土滑坡及崩塌为主的防治区; Ⅱ5凤县~太白以堆积层滑坡和泥石流为主的防治区。 (3)陕南防治区 包括汉中、安康、商洛3市,面积69929平方公里。目前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7362处,其中威胁100-500人的点324处,威胁500-1000人的点25处,威胁1000人以上的点21处。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有11个: Ⅲ1洛南县北部以泥石流为主的防治区; Ⅲ2商州~洛南县南部以堆积层滑坡为主的防治区; Ⅲ3留坝以堆积层滑坡和泥石流为主的防治区; Ⅲ4略阳~勉县~宁强以滑坡、崩塌、泥石流及采空区地面塌陷为主的防治区; Ⅲ5城固~洋县以膨胀土、堆积层滑坡为主的防治区; Ⅲ6佛坪~宁陕以堆积层滑坡及泥石流为主的防治区; Ⅲ7西乡~石泉~汉阴以膨胀土、堆积层滑坡为主的防治区; Ⅲ8镇安~柞水~山阳~丹凤~商南以堆积层滑坡及泥石流为主的防治区; Ⅲ9旬阳~汉滨~白河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的防治区; Ⅲ10镇巴~紫阳~岚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少量岩溶地面塌陷为主的防治区; Ⅲ11平利~镇坪以滑坡、泥石流及岩溶地面塌陷为主的防治区。 2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及地裂缝灾害重点防治区 包括陕北、渭北和关中地区,该区因煤炭和地下水资源开发力度不断增大,采煤引起的采空区地面塌陷和地下水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地裂缝灾害呈上升趋势。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有5个: TX1神木~府谷以地面塌陷为主的防治区; TX2榆阳~横山以地面塌陷为主的防治区; TX3黄陵以地面塌陷为主的防治区; TX4彬长~铜川~蒲白~澄合~韩城以地面塌陷为主的防治区; CJ1西安~咸阳以地面沉降与地裂缝为主的防治区。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段。 1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城镇 包括榆林市的榆阳区、神木县、横山县、子洲县;延安市宝塔区、子长县、延川县、洛川县;铜川市王益区、印台区、宜君县;宝鸡市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咸阳市的淳化县、旬邑县、三原县;汉中市的佛坪县、略阳县、宁强县、镇巴县;安康市的紫阳县、岚皋县、镇坪县、宁陕县、旬阳县、白河县;商洛市镇安县、柞水县、山阳县;西安市蓝田县共31个县城。 2地质灾害重点防治路段 铁路重点防治段:宝成线凤州~阳平关段;阳安线阳平关~勉县段;襄渝线安康~七里沟段、紫阳~紫黄段和旬阳~白河段;西康线柞水~安康段;西南线临渭区~华县段;陇海线硖石~凤阁岭段、华县~潼关段;西延线蒲城~富县段;神延线延安~绥德段;神朔线店塔~府谷段等12段。这些线路是铁路部门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段。 公路重点防治段:包茂高速G65黄陵~铜川段、小河口~安康段、安塞~靖边段,京昆高速G5户县~洋县段。国道316酒奠梁~河东店段、旬阳~白河段;国道210清涧~延川~宝塔区姚店段、长安区沣峪口~宁陕县广货街段、西乡县古城~镇巴县渔渡镇段;国道108周至~佛坪段;国道312永寿~彬县段;国道307绥德~吴堡段。省道308平利~镇坪段、省道207岚皋~镇坪段、省道203商州~山阳段、省道301神木~府谷段、十天高速安康~白河段等。这些线路是交通部门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段。 3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矿区 存在泥石流、矿渣水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的矿山及集中开采区有:(1)略阳县煎茶岭金矿区、(2)宁强县黎家营锰矿区、(3)勉县茶店磷矿区、(4)凤县铅锌矿区(铅峒山矿区、手搬崖矿区、银洞梁矿区、银母寺矿区、八方山矿区、凤县四方金矿区)、(5)太白县双王金矿区、(6)洛南县黄龙铺钼矿区、(7)柞水县大西沟铁矿区、(8)潼关县金矿区、(9)紫阳县瓦板岩矿区等。 存在地下采空区引发的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灾害隐患的重大矿区有:(10)铜川煤矿区(王石凹煤矿、玉华煤矿等)、(11) 蒲白矿区(蒲城县煤矿、罕井煤矿、白水县煤矿、南桥煤矿)、(12)澄合矿区(董家河煤矿、朱家河煤矿、王村煤矿)、(13)韩城煤矿(下峪口井田、象山井田、桑树坪井田等)、(14)彬长煤矿区(亭南井田、下沟井田、大佛寺井田、火石咀煤矿)、(15)旬东矿区(旬邑黑沟煤矿、台家山煤矿及淳化姜家河煤矿、安子沟洼煤矿)、(16)永陇矿区(碾子沟煤矿、平遥煤矿)、(17)麟游县北马坊煤矿区,(18)陇县戚家坡煤矿区,(19)黄陵县煤矿区(双龙井田、店头矿区案角井田、店头李章河井田、仓村井田等)、(20)子长县煤矿区(羊马河井田等)、(21)神府~新民国家煤炭规划矿区、(22)榆林~神木国家煤炭规划矿区、(23)榆林~横山国家煤炭规划矿区。此外,新建的神木县锦界、凉水井、柠条塔煤矿和未来规划建设的大型煤矿区都有可能引发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灾害。 以上矿山企业及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及早做好防治工作,防止地质灾害对矿区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新的危害。 四、主要任务及工作部署 (一)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建设。 开展地质灾害重点县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由省国土资源厅部署安排,调查结果要及时提交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 开展位于秦巴山区和渭北、榆林黄土丘陵山区的44个地质灾害严重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区划。 44个县(市、区)分四年完成,其中,2012年规划13个县(区)(安康市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旬阳县,汉中市汉台区、城固县、洋县、佛坪县,商洛市商州区、洛南县、柞水县、镇安县,西安市蓝田县),2013年规划12个县(区)(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县、府谷县、米脂县、定边县、靖边县、横山县、子洲县、绥德县、吴堡县、佳县、清涧县),2014年规划10个县(市、区)(咸阳市长武县、彬县、旬邑县、淳化县、永寿县、泾阳县,渭南市白水县、澄城县、合阳县、韩城市),2015年规划9个县(市、区)(西安市周至县、户县、长安区、灞桥区、临潼区,渭南市临渭区、华县、华阴市、潼关县)。 (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1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继续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各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引导、鼓励基层社区、村组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对群测群防员给予适当经费补贴,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群测群防员等的防灾知识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其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 未来5年,计划印制13万册地质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手册、科普宣传挂图、宣传折页,发放50万份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知识的培训10万人次。 在全省地质灾害多发的山地丘陵县(市、区),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使群众清楚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2专业监测网络建设 优先选择8处威胁人口100人以上、工程治理难度大、暂时不能采取搬迁措施、目前处于缓慢变形或局部变形的重要地质灾害点进行专业监测,其中泥石流专业监测点2个、滑坡专业监测点6个(表4-1)。 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表4-1
在现有基础上,完善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建成与省气象、防汛连接的省级可视化会商系统,开发市、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逐步推进市、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建立起完善的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运行体系。 具体实施方案:(1)2011年完善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模型,提高预报精度,开展短时和临近预报,并实现与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2)2012年前,省、市、县三级构建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3)截至2015年,开发市、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全面推进建立完成10个市和10个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4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 进一步完善气象洪涝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和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农村山区等偏远地区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并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逐户通知等方式,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 以县为单元,县、乡镇、村配备必需的预警设备。县级预警配置电动警报器、传真机等。县与乡镇、行政村利用程控电话、移动通信方式进行通信;乡镇级预警配置无线广播系统、电动警报器、查询监视终端、传真机等预警设备,并配置柴油发电机作为应急供电设备;村级预警配备一定数量的手摇报警器、铜锣、高音口哨等传统预警设备,重点地区需配置无线预警广播系统,行政村设主站,自然村配从站。对于人口居住较分散的村、组配置高音喇叭、手摇警报器、锣、信号弹、烟火等传统的预警设备发出警报。 1地质灾害搬迁工程 主要是对乡镇驻地及村庄范围受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危害严重,人居环境恶劣地区进行移民搬迁。 汉中、安康、商洛3市地质灾害移民搬迁按照《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1-2020年)》要求实施。西安等其他7个市地质灾害移民搬迁总人数为24021人,见表4-2。 2重大地质灾害勘查治理 规划期内开展威胁城镇、人员集中居住的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与工程治理。根据目前监测结果和隐患点威胁程度,规划期内按程序优先开展50处大型以上地质灾害点的勘查与治理。其中10处已优先安排,剩余40处,分别作为每年优选对象。2011年10处、2012年10处、2013年10处、2014年10处、2015年10处,见表4-3。 3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网络建设 建设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连接群测群防、专业监测网络以及气象等专业网络,及时传递地质灾害现场的险情和各种地质现象和降雨气象资料、数据到各级应急处置系统决策指挥中心,并能提供相关的地质环境背景资料和对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灾情进行评估分析,形成集地质灾害信息管理、传递、查询、评价和决策发布于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 具体实施方案是:(1)2012年完成11市(区)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建设。(2)2013-2015年逐步完成地质灾害重点县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联网,实现地质灾害综合信息的动态管理;同时,与全省防汛网络、气象监测网络联网,及时获取全省各雨量监测数据和降雨情况的预测信息。 (1)移民搬迁选址地质环境评估 采取快速、简便等地质灾害评估方法技术为陕南、陕北移民搬迁提供服务和决策,防止因移民搬迁选址产生新的地质灾害。 (2)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监测技术示范研究 研发单体地质灾害监测与机理研究的技术方法体系,包括地质灾害监测技术方法研究、重大地质灾害发生机理三维模式与动态稳定性研究、预测预警判据体系和模型研究和滑坡专业监测预警与“群测群防”体制的结合研究,探索统计分析与动力预报和斜坡安全预警与应急减灾一体化的途径。推进斜坡安全性预警的研究与应用。探索可视化预警的技术方法。比选建立不同地质环境区的单体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模型,包括滑坡监测预警的传感器网络技术及装置和滑坡监测预警的综合信息平台及关键技术、复杂滑坡综合监测预警技术方法、高时空分辨率滑坡预报综合指标与预报方法以及预测预警判据体系和模型研究。 (3)陕南堆积层滑坡(或泥石流)监测预警示范区建设 重点建设陕南秦巴山区滑坡(或泥石流)监测预警研究基地。充分吸收气象监测预警经验,进行精细化设计和适配性设计,探索建立降雨等多因素引发滑坡、泥石流灾害的机理、预警模型,有针对性地开发监测、预报仪器和设备,显著提高泥石流灾害监测预报的科技水平。 (4)陕北黄土滑坡、崩塌监测预警示范区建设 针对我省陕北黄土滑坡(或崩塌)发育特点,研究其形成和致灾机理,建立多因素、多形式的监测预警预报模型,以提高黄土滑坡防治水平。 (四)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体系建设。 1专业应急队伍建设 按照国土资源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要求,省、市、县三级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技术支撑机构。要建强建实省级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各市、县、区要在现有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或滑坡工作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保证相应数量的技术人员,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作为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单位,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落实《陕西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相应的人员、设备和装备,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有关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2基层应急能力建设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大力支持和推进乡、村地质灾害监测、巡查、预警、转移避险等应急能力建设。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的巡回检查,对威胁学校、医院、村庄、集市、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点,要安排专人盯守巡查,并于每年汛期前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避险演练。 3强化抢险救援工作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要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市、县、乡级政府分管领导及主管部门负责人任职等谈话的重要内容,督促检查防灾责任落实情况。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路、水利、卫生、安全监管、电力监管、旅游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奖励。 (二)落实和完善制度。 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决定》,抓紧修订《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建立行之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制度,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行业的指导,支持组建、规范和发展地质灾害防治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监测、应急管理和技术保障队伍。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库。建立有中央驻陕和省属地勘单位参加的高效、联动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以部、省属高校以及科研院所的地质工程类学科和重点实验为依托,加大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技术人才库,对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等防治工作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务、职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按照行政国土面积和地质灾害严重程度合理配备乡镇基层国土资源所人员编制,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队伍水平。 (四)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以市、县投入为主,争取中央财政补助为辅,省上给予适当补助。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根据财力情况要逐年增加,并将地质灾害防治费用和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主要用于开展全省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实施重大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勘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应急处置,支持市、县级应急能力建设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科普宣教和培训工作。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将本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同时要探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积极推进科技创新。 进一步培育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创新体系,编制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科学和技术发展专项规划。科技部门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国土资源部门及相关部门要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的精度和效率。要加强省内外交流与合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活动,学习借鉴各地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理论和技术方法。 (六)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和培训教育。 制订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科普计划,开展全民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教育活动。教育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列入中小学学生日常教育范围,并组织学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培训班、宣传册、文艺汇演等形式广泛开展地质灾害识灾防灾、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整体防治水平。各地要每年组织机关干部、基层组织负责人和骨干群众至少参加一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政府负责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地质灾害情况,切实增强防治及应急救援指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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