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7-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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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国土资法发〔2017〕1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执法局: 现将《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1月5日 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陕西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全省法治国土建设,结合我省国土资源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通过对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跟踪记录和监督管理,提高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效率和质量,加快法治国土建设步伐。2017年,建立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20年,基本实现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信息化记录。 (二)基本原则 依法记录。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对国土资源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予以记录。 客观记录。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记录应当真实、准确、规范。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和方式,不得修改已经形成的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记录。 信息化记录。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科学技术等手段,实行"互联网十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推进执法信息共享,逐步实现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电子化,实现对行政执法远程电子化监督。 二、责任主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及《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18号),厅机关各业务机构以及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分别属于行政执法主体和受委托执法组织。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记录内容。国土资源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各类行政执法整个过程和各个方面(如行政处罚方面: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等〉,厅机关各业务机构以及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要详实记录法定程序要件和实体要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并依照规定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内容。 (二)规范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记录格式。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行为实行案卷化管理。在2017年9月份以前,厅机关各业务机构以及执法监察部门分类制定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格式标准,重点规范并落实各类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方法和内容形式。 (三)改进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记录方式。根据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要求,各责任部门在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纸质记录的基础上,稳妥推进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全过程信息化记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分工配合。厅机关各业务机构负责国土资源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工作;厅执法监察局负责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厅机关各业务机构以及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是本方案确定的第一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按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省政府法制机构将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进行严格检查,对未按照规定开展工作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注重总结经验。厅机关各业务机构以及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中,要创新思路和方式方法,注重总结与提炼新鲜经验,形成书面材料的,要及时送厅政策法规与科技处,向全系统予以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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