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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3-12-05 09:43:02 来源:“i自然全媒体” 微信公众号 点击量: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宪法日的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做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中之重。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上,部党组首次提出了“法治自然”建设的目标。“法治自然”的提出,描绘了新时代新征程自然资源系统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目标蓝图,展现了自然资源系统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制度化的积极实践。

全国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提出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

1. “法治自然”建设提出的背景

近年来,在部党组坚强领导下,自然资源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全系统法治建设领导机制不断健全,法律规范体系初步形成,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矛盾纠纷化解渠道不断畅通,法治环境持续向好。但是,对照党的二十大对法治中国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对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提出的新部署,对照部党组提出的自然资源管理新定位,自然资源法治工作亟须提档升级。“法治自然”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

推进“法治自然”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高度重视,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新期待,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进一步彰显了我们党矢志不渝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建设法治的坚定决心。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粮食安全、能源资源安全,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最重要、最有价值的财产。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需要全系统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政治方向、工作布局、重点任务,切实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落实到自然资源管理的全过程、各方面,有力推动“法治蓝图”转化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

推进“法治自然”建设是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决策部署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出发,大力推动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严密法治观,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在今年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强化法治保障,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资源能源等领域相关法律制修订。严密法治观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在联系和相互促进。践行严密法治观,要求全系统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加强资源环境立法,不断完善生态文明相关法律制度,保证资源环境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对破坏资源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提高政府和社会的资源环境法律意识,引导和督促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治理。

推进“法治自然”建设是实现自然资源管理新定位的迫切需要

在年初召开的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上,部党组明确提出了“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自然资源管理新定位。“严守资源安全底线”是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谋划和推动工作的前提,要守牢耕地保护和资源能源数据安全的底线,不断强化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党的二十大要求,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服务重大战略实施和区域协调发展,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中主动担当、有效作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全局性谋划、系统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上下足功夫,加快完善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治理体系,形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新局面。“维护资源资产权益”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更好发挥产权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合法权益。自然资源管理新定位为全系统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立好了“指南针”、建好了“坐标系”。而落实好自然资源管理新定位,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驾驭自然资源管理复杂局面的本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2. “法治自然”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法治自然”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通过构建完备的自然资源法律制度体系,高效的自然资源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自然资源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自然资源法治保障体系,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贡献自然资源法治力量。

推进“法治自然”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本质要求,也是破解法治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改革难题的重要法宝。坚持党的领导是“法治自然”建设必须坚持的最重要的原则,也是“法治自然”建设之魂。二是坚持人民至上。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涉及人民群众最重要、最有价值的财产权益,涉及资源环境保护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自然”建设全过程。要以人民是否满意作为“法治自然”建设最重要的评价指标。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要以发现问题为前提,以解决问题为目的。要对照新时代新征程的新要求,切实解决制约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实践变革的新期待。四是坚持系统观念。要坚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出发,善于把法治工作放在实现自然资源工作定位中统筹推进,推动实现自然资源管理各领域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五是坚持守正创新。既把握原则底线,又敢于善于创新。尤其是要处理好法治和改革的关系,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法治自然”建设的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工作定位,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到2028年,自然资源法律规范体系更加健全,自然资源法治实施体系更加高效,自然资源法治监督体系更加严密,自然资源法治保障体系更加有力,为全面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责提供法治保障。

3. 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的重点任务

“法治自然”建设的核心是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通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三大工程和切实加强法治机构队伍建设,健全自然资源法律制度体系,规范自然资源公权力运行,提升自然资源法治教育成效,确保自然资源管理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科学立法工程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是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部门,面临的改革任务十分繁重。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改革难度和复杂程度前所未有,只有依靠法治、充分发挥好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各项改革顺利进行。同时,在改革过程中,只有及时总结成果经验,将其上升为法律,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才能进一步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增强规范性,保证公开性,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识,汇聚改革合力,为落实改革要求提供保障。

在科学立法方面,自然资源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加快推进重点立法,为自然资源管理和改革提供引领、规范和保障。在严守资源安全底线方面,落实端好“两个饭碗”的要求,配合司法部加快推进《耕地保护法》立法,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加快推进《矿产资源法》修改和《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制定,保障矿产资源国内勘查开发和增储上产;配合司法部做好《密云水库保护条例》立法工作,维护首都政治安全、生态安全、饮用水安全。在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方面,加快《国土空间规划法》起草工作,以法治手段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建立国土空间准入和规划许可制度。在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加快推进《国家公园法》制定和《自然保护区条例》修改等工作,将党中央关于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制度;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研究起草自然资源管理篇章。在维护资源资产权益方面,加快《不动产登记法》立法进程,充分吸收借鉴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十年来的成功经验,推动从法律制度上巩固改革成果,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自然资源部还将加快推进《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制修订工作。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也要妥善处理好立法和改革的关系,在符合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的前提下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不断深化立法实践,为全国性立法提供经验和借鉴。

严格执法工程

自然资源部组建以来,部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出台《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通知》,对规范自然资源管理权力运行提出了具体制度安排和工作举措。这是自然资源部组建以来制定的第一个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文件,必须一以贯之、抓好落实。

一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持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规范化、法治化、标准化,实现审批事项表格化、电子化。大力推动自然资源审批事项的集成化,统筹推进用地、用矿、用林、用海等审批改革。强化行政审批的实质性审查和对审批权力的控制与制衡,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健全行政审批在线受理机制,增强审批工作透明度,解决好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自然资源领域规范性文件管理和使用,定期进行清理,未纳入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会议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核。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到期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一律予以废止。

三是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省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每年制定并公开本级自然资源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做到用权留痕,防止决策任性。

四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适时发布重大典型案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明确执法标准,统一执法尺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研究制定依法行政量化指标体系,加强对重大依法行政制度落实情况的指导督促。

五是扎实做好复议应诉。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正确认识和积极应对复议制度监督纠错功能向纵深推进,研究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和意见书抄告制度,从细节中发现苗头性问题,从个案中发现普遍性问题,加强对系统复议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发挥复议应诉案件发现问题反馈机制的作用,做到举一反三、系统分析,着力解决类型化、普遍性问题,推动提升自然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新《行政复议法》学习培训,适应新法在复议范围、程序、期限等方面的新变化,做到全面准确实施。

全民守法工程

2021年,自然资源部制定了《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要求全系统立足自然资源管理核心职能,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全系统“八五”普法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不断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及时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解读,着力打造自然资源法治文化品牌,创造性拓展普法深度和广度。下一步要持续提升普法实效:

一是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纳入全系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和党校、公务员入职等各类培训必修课。

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法治教育,落实应知应会清单,做到普遍掌握宪法和行政法基本知识,重点学习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运用全媒体平台,打造自然资源普法阵地。要持续创新普法形式,积极开展“以案普法”“以案释法”,提高全系统和社会的自然资源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珍惜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良好法治环境。

切实加强法治机构队伍建设

建设“法治自然”,离不开健全的法治工作机构和高素质专业化的法治工作队伍做保障。近年来,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集思广益、多措并举,大力加强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但基层法治机构和队伍力量普遍薄弱的情况依然存在。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支撑力量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争取明确一家事业单位作为专业支撑,协助开展“法治自然”建设工作。各地也要努力争取对市、县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支持,突出抓基层、强基础的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双基”工作导向,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配齐配强专业人员,着力提升基层法治能力;要深入推进基层法治联系点制度,继续选取具有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为基层法治联系点,加强联系沟通和指导,进一步深化联系点工作成效,带动基层法治能力提升;要探索多种方式充实法治支撑力量,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考核标准,探索自然资源法治研究合作共建,设立自然资源法治专家库,利用“外脑”提高自然资源法治工作水平。

本文作者系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