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自然资公告〔2024〕106号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要求,《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子长县禾草沟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延长石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榆阳区巴拉素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宝鸡市众喜金陵河水泥有限公司阴湾水泥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神木县嘉元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神木县中鸡镇嘉元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方案实施所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落实方案的监督指导,确保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