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自然资公告〔2024〕338号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要求,《陕西彬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彬县火石咀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神木市锟源矿业有限公司神木市锟源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神木市升富矿业有限公司神木市升富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渭南蒲城尧柏水泥有限公司药王山水泥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神木市店塔镇黑拉畔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神木市大柳塔东川矿业有限公司东川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方案实施所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落实方案的监督指导,确保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