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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发布优化不动产登记婚姻关系审查公告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0-03-31 08:47:35 来源: 点击量:

3月26日,西安市资源规划局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西安日报等新闻媒体对外发布公告,明确自5月1日起西安市辖区内自然人因取得、抵押、出售、赠予不动产进行申请登记时,无需提供婚姻证明材料。但下列三种情况,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还将继续审查婚姻关系。一是未经公证申请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二是因婚姻关系存续(变动),夫妻双方申请将不动产登记为共有或一方单独所有;三是其他需要提供婚姻状况材料的特殊情形。截止3月27日17时,市资源规划局微信公众号中该《公告》阅读量已达5.4万人次。(西安市资源规划局刘威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