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 “放管服”改革,切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进一步提升西安市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今年1月1日起,西安市推行“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改革,全面提升商品房办证效率。
在商品房首次登记环节,市局积极引导开发企业向登记机构提交授权同意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的材料,首次登记完成后经项目公示,可由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彻底改变群众办证受制于开发企业的局面,倒逼开发企业积极履行合同办证义务,方便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该优化措施以拓宽办证渠道、简化材料为抓手,全面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购房人既可自行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也可委托开发企业代为申请办理。同时进一步简化材料,购房人办证时所需材料仅需四项,均可自主获取,让群众办事更方便、更简单。
保障业务办理,拓展延伸服务。以“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改革为抓手,聚焦“优服务、增便利”,该优化措施实施后为防止短期内业务激增,通过增加办理大厅、业务平行受理、按项目上门、证书邮寄延伸服务等措施,保障业务正常有序,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
在优化措施实施后,截至目前,已分9批公示项目155个,办理8000余户,赢得群众普遍赞誉。(西安局赵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