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女士欲将其名下的一套房产为父母设立居住权。近日,一家人来到宝鸡市不动产登记大厅询问设立居住权的要求以及流程,在得知仅需三人持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及《居住权合同》就可办理登记后,当即在工作人员指导下,一家人经过沟通后现场签订了《居住权合同》,约定了居住权期限、居住条件等相关事宜,并当场办理了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对不动产登记提出了新的要求。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认真研究有关法律政策,积极进行探索尝试,并与技术单位多次沟通,在不动产登记系统增设了居住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模块。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实践,结合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上报了《宝鸡市居住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并由宝鸡市局于2024年5月11日发布。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居住权方面的政策知晓率,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还在“宝小登”抖音号、“宝鸡不动产”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多方位宣传,真诚为群众服好务,真心为群众办好事。(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燕萍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