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咸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部、省关于做好我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后不动产登记有关工作的函相关文件,成功办理了一笔外国公文书免认证不动产登记业务。
据了解,4月11日,一位办事群众来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秦皇路登记大厅代其亲人(加拿大籍华人)申请办理二手房过户业务。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申请材料查验要求、附加证明书查验方式,通过外交部官网,核实了申请人的委托公证书及附加的证明书的真伪性及有效性,经审查,所有申请材料均符合登记要求,随即成功为该群众办理了转移登记。
此前,该中心在接到部省文件后,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知活用文件政策,确保登记安全,为更多缔约国的华人华侨、外国友人在我市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做好衔接服务。
下一步,该中心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学好用好民法典及相关政策法规,以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持续提升办事群众的满意度。(咸阳市局王磊、刘静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