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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四举措强化土地供应管理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4-01-03 08:30:30 来源: 点击量: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土地供应和供后监管工作,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从严格供地程序、坚持“净地”出让、做好供前会审、严格供后巡查四个方面,全面严格土地供应和批后监管,推动土地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有效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是严格供地程序,依法依规用地。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决落实依法依规供地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地价确定机制,严格土地出让底价确定程序,杜绝人为因素干扰和隐性交易情况发生,土地出让底价坚决不得触碰“红线”,确保土地供应市场公平、公正、公开,推动土地资产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最大化。供后严格按合同约定用地,不得擅自改变规划条件和用途,办理不动产证前必须交清价款,并严格按合同约定时间开竣工。

二是坚持“净地”出让,杜绝“毛地”供应。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坚持推行“熟地”供应,严禁“毛地”出让。拟供应地块必须具备“净地”供应基本条件,形成“熟地”标准后再进行土地供应,所有公开出让土地,在招拍挂之前必须为“净地”。凡违反规定“毛地”出让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立即撤销出让公告,重新拟定出让方案,责令立即终止出让行为,并依法追究责任。

三是做好供前会审,规范供地资料。土地供应前要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要明确,必须完成文勘、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地评估等工作,并出具正式的文勘报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地估价报告。要求宗地上会研究前必须会审,议题审定必备要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权源资料、规划条件书、土地供应方案、文勘报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地估价报告、勘测定界报告等。汉中市中心城区上报市局局务会、市收储委会研究要附区政府或管委会收储会议纪要等。

四是严格供后巡查,强化批后监管。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后巡查和批后监管工作,各县区要对已供土地利用情况及时跟踪监督检查,及时开展建设项目跟踪、信息现场公示、价款缴纳提醒、开竣工预警提醒、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等工作,将巡查结果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对未按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开竣工造成土地闲置的,将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全力促进已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汉中市局田彦新、胡彩婷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