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榆林率先在全省完成油气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提取工作。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在榆采气厂和采油厂先后在子洲县、榆阳区、横山区等相关县(区)域内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约606万元,成为全省首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提取工作的油气企业。
自《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以来,榆林市局主动对接在榆矿山企业,加大政策宣传,强化业务指导,全力推进矿山基金提取工作。特别是2022年,更是将油气矿山基金提取和使用工作纳入年度需重点突破事项,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并多次组织油气企业召开座谈会,督促指导油气矿山企业抢抓机遇、担当作为,主动按照《实施办法》提取基金,扎实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修复,争做绿色协同发展的领跑者。
按照《实施办法》,提取的基金将按照“企业所有、属地监管、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应用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等工作。下一步,榆林局将继续强化监督检查,制定配套办法,引导企业最大限度用好用活基金,切实把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努力为开创新时代榆林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新局面,助力推进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保障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作出更大贡献。(榆林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