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榆林市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榆林市严管严控防止违法用地十五条措施》(以下简称《十五条措施》)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自2023年3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3月16日。
《十五条措施》以十二个“严”、一个“强化”、两个“机制”进一步细化全市土地违法领域执法标准,旨在深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明界限,进一步明确过去模糊使用土地的10种情况,准确引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处罚标准,推动全市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土地意识。联合力,联合多部门、各级政府健全违法用地执法机制,全面形成齐抓共管的“大执法”工作合力。出实招,通过处罚款、暂停项目报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移送司法机关、纳入社会信用名单等系列措施,扩充惩戒手段,进一步提高违法用地震慑力度。严问责,严肃追究属地主体责任,严肃追究部门监管责任,违法问题严重的将追究到属地主体责任人,持续强化追责问责机制。正激励,建立奖励激励机制,通过正面反馈来有效减少违法用地情况发生,在全社会营造集约节约、依法合规用地氛围。(榆林局张二强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