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家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榆林是矿产资源大市,编好全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对推进全市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合理利用,保障能源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意义重大。
近日,榆林市局审批通过了榆阳区、神木市、府谷县、佳县四个县市区《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按照规划,到2025年,上述四个县市区固体矿山总数控制在299个以内,其中煤矿194个、岩盐矿6个、建筑用砂矿24个、建筑用砂岩矿17个、建筑用砂矿5个、建筑用石灰岩矿4个、玻璃用砂岩矿4个、油页岩矿1个、耐火粘土矿1个、砖瓦粘土矿43个。
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启动以来,市局坚持前瞻谋划、统筹推进,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准确把握规划定位。各县市区矿产资源规划全面细化落实部、省规划部署,因地制宜,细化规划管控措施。二是精准把握规划重点。充分结合榆林资源禀赋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煤、岩盐矿、砖瓦粘土矿等重点矿产资源进行了科学规划。三是严格管控规划质量。邀请众多专家对规划内容进行充分讨论和研究,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对数据库进行了审核。四是强化规划成果应用。规划编制同《榆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榆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紧密衔接,对做好下一步用途管制、生态修复、绿色矿山建设等工作发挥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