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精神,推进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转型升级,有效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3号),我处起草了《关于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进一步加强煤炭矿业权管理的意见》,现于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6日(7个工作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
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2016年5月16日17:3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邮编:710082),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矿管处。
联系电话:029-84333276
附:关于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进一步加强煤炭矿业权管理的意见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矿管处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