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国土资矿采注〔2007〕7号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7年第一批关闭煤矿名单的通知》(陕政发[2007]53号)精神和《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就注销神木县大柳塔石圪台野猫湾煤矿等16处煤矿采矿许可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于直接关闭的神木县大柳塔石圪台野猫湾煤矿等16处煤矿(见附件)采矿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这些矿井的采矿许可证正、副本由相关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收回,由市国土资源局统一上缴省厅,同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工作。
二、对于纳入资源整合范围关闭的延安市宝塔区冯庄乡安家沟煤矿等156处煤矿(见附件),由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暂扣采矿许可证,并按照陕西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实施阶段有关事宜的通知》(陕矿整规办发[2007]37号)以及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程序,尽快办理有关手续,抓紧实施整合工作。
附件:2007年全省第一批关闭煤矿名单(172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