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号)要求,我厅于2024年9月4日对《合阳县金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金桥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24年9月13日对《府谷县后安能源有限公司古城一号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24年10月11日对《神府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神木县香水河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24年10月22日对《府谷县普禾煤矿有限公司府谷县普禾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上述4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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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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