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自然资公告〔2023〕5号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要求,《汉中嘉陵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阁老岭分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略阳杨家坝矿业有限公司略阳杨家坝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澄合合阳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安阳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子长县羊马河矿业有限公司羊马河煤矿(3.0Mt/a)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金隅冀东凤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凤翔县东山水泥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平煤长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杨家坪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神木狼窝渠矿业有限公司狼窝渠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震奥鼎盛矿业有限公司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方案实施所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落实方案的监督指导,确保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