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提取、使用和监管,落实采矿权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责任,我厅结合工作实际,拟定了《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相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2023年5月5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箱:841881302@qq.com。
2.传真:029-84333044。
3.邮件地址: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联系人:孙菲 029-84333044
附件: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