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当前位置: 首 页 > 自然资源工作 > 执法监察 > 矿产执法 > 正文
咸阳局建立六项常态化矿管制度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3-12-08 08:30:46 来源: 点击量:

近期,咸阳市局全面摸底查隐患,探索建立了露天矿山图纸备案(交换)、矿山实测等6项常态化管理制度。6项管理制度主要对露天矿山企业日常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超层越界、资源消耗、安全生产等重点环节进行监控管控,进一步完善了矿山企业监管体系,规范了露天矿山企业生产活动,推动露天矿山监管规范化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一是建立矿山图纸备案(交换)制度。明确采石矿山企业应每季度开展一次矿山工程测量,依据测量成果,修订矿山总平面图、开采现状图、恢复治理现状图等,每季度末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交换)。

二是建立矿山实测制度。要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对露天矿山在资源升发利用、环境恢复治理、超层越界、储量消耗等方面开展实测工作.

三是建立联合监督检查制度。要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和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每年对露天矿山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做实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责任清单。

四是建立监测监控制度。矿山企业应加强对边坡稳定性、地质灾害、地形地貌等监测监控,建立工作台账。

五是建立举报监督制度。要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畅通举报渠道,设立并公布举报方式,鼓励个人及社会团体采取多种方式对在露天矿山发现的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线索进行举报。

六是建立立案查处制度。要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加大对露天矿山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弄虚作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的执法查处力度,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咸阳市局成林强、李光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