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保护与监督,及时准确掌握并消除问题隐患,推动矿产资源安全合理开发利用,咸阳市局近期开展了全市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两案”)排查工作。
排查工作紧密围绕矿山“两案”落实情况展开,主要排查内容:一是矿山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合理设置矿业权人标识牌接受社会监督,是否按照矿区范围埋桩定界,是否存在持过期采矿证开采、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二是矿山是否严格执行开发利用方案,是否存在浪费、破坏矿产资源行为,“三率”指标是否达标;露天矿山是否严格按照自上而下分层台阶式开采,是否存在高陡边坡等安全隐患,是否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等;地热矿山是否开展水质检测,是否实现尾水达标排放,是否按要求配套回灌井,是否办理了取水许可证等;三是矿山是否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方案是否在有效期;矿山是否依法履行采矿权人法定义务,是否按时完成治理恢复任务,是否足额计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基金;是否按要求如实公示年度开采信息,是否存在谎报、瞒报行为等。
排查期间,咸阳市局坚持“逐个排查、全面督导、定期通报、限时整改”原则,压实各县市局、分局矿山属地监管责任。对部分排查整改进展缓慢的矿山,市局现场进行督导帮扶。对已完成排查整改的矿山,不定期开展实地核查。经过近两个月的持续排查,市局梳理汇总出多条问题,形成排查整改台账,逐矿逐项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及时反馈给各县市局、分局和矿山企业整改落实。
下一步,咸阳市局将常态化开展此项工作,确保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持续向好。(咸阳市局赵怀斌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