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户县建设局召开局务会议,决定在人民路东侧征地新建办公及业务楼。2005年9月,户县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处与甘亭镇小丰村八组签订征地协议:征用该组土地面积11760平方米,折合17.64亩,征地费共计180万元。2006年10月,户县人民政府以县政发〔2006〕114号下发了《关于县建设局新建办公楼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该局建设办公楼。2006年12月,户县建设局建筑管理处开始动工建设。该项目实际占地面积17.64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户县城市建设规划。
2010年9月,户县国土资源局给予户县建设局建筑管理处非法占地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处以14.84万元的处罚罚款,户县纪委给予户县建筑管理处主任贾启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