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北八道(咸阳)物流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咸阳市渭城区渭城镇189.7亩集体土地,建设铁路集装箱物流项目。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2011年1月,咸阳市国土资源局渭城分局在立案调查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北八道(咸阳)物流有限公司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予以没收,并处罚款87.935万元。目前,该公司已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
咸阳市渭城区监察局分别给予渭城镇副镇长王靖、项目办主任邢建荣行政警告处分;北八道(咸阳)物流有限公司给予工程部总经理林堡垒记大过处分,并撤销其在工程部所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