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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执法行政处罚信息三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10-06-16 00:00:00 来源: 点击量:

国标信息类别
国标数据项名称
对数据项的意见
可提供的具体信息内容
行政处罚
机关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编号
陕国土资执字〔2010〕3号
违法违规
行为
陕西药王山水泥有限公司在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以与杨泉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方式,租赁杨泉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一采区采矿的行为,属非法采矿
行为。
行政处罚
结果
责令陕西药王山水泥有限公司停止开采,没收违法所得60万元。
行政处罚定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等有关规定,
行政处罚
日期
2010 年5月16日
行政处罚执行情况
行政处罚已履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