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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地质调查院、各地勘集团公司、中央驻陕地勘单位及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
《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于11月24日经第19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11-15〔20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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