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全省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管理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7-8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处长(主任):周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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