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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许可证遗失补办公示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4-05-29 09:31:12 来源: 点击量:

山阳县九州矿业有限公司因自身原因,不慎将该公司持有的“山阳县九州矿业有限公司大峰尖钒矿”采矿许可证正、副本遗失,向我厅申请补办。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六条规定,现将遗失证件情况予以公示。

采矿权人:山阳县九州矿业有限公司

矿山名称:山阳县九州矿业有限公司大峰尖钒矿

采矿证号:C6110002009122120047333

证件有效期限:2010年12月30日至2019年12月30日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至6月12日,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省自然资源厅书面反馈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我厅将依法为申请人补办采矿许可证副本,原遗失采矿许可证副本作废。

联系电话:029-84333285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