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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4-11-28 10:21:17 来源: 点击量:

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管各单位: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24年陕西省“宪法宣传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全系统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月1日至7日。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新中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自然资源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活动安排

(一)邀请专家授课。针对近年来全系统信息公开申请逐年增加,与之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数量也随之上升,以自然资源大讲堂为平台,邀请相关专家围绕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授课,努力提升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积极参加中、省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

1.积极参加全国普法办、司法部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的宪法知识竞赛活动。

2.积极参加省委网信办、省司法厅12月1日至7日利用华商网组织开展的“网络普法公益行”暨宪法进网络宣传活动。

3.积极参加省司法厅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新华网等单位组织开展的“学宪法、知宪法”公益大讲堂暨2024年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活动。

(三)深入学习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全系统以学习宣传新《矿产资源法》为重点,深入矿山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购置相关书籍,便于大家学习理解和运用。大力宣传耕地保护、土地管理等有关政策法规以及《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条例》等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时机、各种场合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升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知晓率和影响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切实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牢牢把握宪法宣传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落实普法责任。宪法宣传是各级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负起普法宣传主体责任,厅机关各处室(局)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普法责任清单》,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推动宪法在不动产登记大厅等公共场所广泛覆盖。各网站、微信公众号要拿出重要版面时段,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讲好故事,把镜头对准基层、对准普通群众,通过生动的法治实践和典型案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的精神和法治的力量。

(四)注重宣传实效。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推动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