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综[2023]52号)以及《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中矿产品销售收入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7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制度改革,规范和完善矿产资源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我厅组织对省内煤炭、铁矿、钼矿、铅锌矿、金矿等65个矿种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和地热、矿泉水核定价格进行了调研论证,形成了《陕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征求意见稿)》《陕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地热、矿泉水核定价格(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矿权处 张冬冬
电话:029-84333276 邮箱:910997577@qq.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邮编:710021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