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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13-05-25 00:00:00 来源: 点击量:

各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韩城市国土资源局,省地质调查院:

5月25日我省延安市黄陵县仓村乡发生一起山体滑坡,造成职工宿舍被掩埋,目前已有5人死亡,现场人员搜救和应急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这起灾害,给我省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敲响了警钟。据省防总信息,今年我省汛期降水量偏多,局地强降雨发生的频率和强度增加,极端性更强,面临着“大旱之后、必有大水”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汛期历来是地质灾害的高发多发期。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充分认识到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性,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机构、人员和装备。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同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密切配合,监视天气和雨水情变化,及时分析雨情和汛情趋势,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二、加大排查,落实群测群防体系。各市国土资源局要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移民搬迁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落实责任人和监测人,对已经纳入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的隐患点,要加强监测。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大力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应急避险演练,提高群众防灾避灾意识。

三、强化准备,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市县地质灾害应急分队要随时待命,迅速落实人员、设备、车辆到位,确保一旦有灾险情发生能够迅速出动。省地质调查院要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联动工作方案》要求,做好省级应急调查队伍的应急,协调应急专家做好专家应急响应,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和重大雨情、汛情引发地质灾害的预测、研判工作。

四、加强值班,确保防治信息畅通。各市国土资源局、省地质调查院相关负责同志要保持24小时开机,并与上下级保持畅通,要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日报告制度,不得瞒报、缓报。重大灾险情或可能发生重大灾险情的情况,各地要及时报告。各级值班室除准确传达上级信息和下级报告内容外,要随时关注网络、报纸媒体舆情等信息,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处置。

如有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省厅24小时值班电话:029-87851045,传真:029-87851545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