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韩城市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省地质调查院、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西北有色地勘局、省核工业地勘局、省煤田地质局:
近期,全省多地出现强降雨过程,延安、渭南、汉中、榆林、安康、商洛等地发生不同程度的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别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严阵以待,全力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计到21日,我省陕北地区将进入一个多雨时段,期间将出现4个暴雨日,预计过程雨量50—300mm;关中西部、陕南西部14—15日、17—18日将会出现暴雨天气,预计过程降雨量50—120mm,防灾抗灾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预案,提高灾害防范能力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切实认清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性,坚决杜绝地质灾害隐患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生命和财产损失,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抓,分管地质灾害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防抢撤预案演练工作,使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能够掌握预警信号和逃生路线,理解和支持应急避险,确保遇险时人员能有序快速撤离。特别是前期陕北和关中部分地区已经出现较长时间的强降水,岩土体含水量已达到饱和,要考虑到近期陕北等地降雨量大、时间长等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对一些过去没有引起注意、没有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高陡边坡,也要注意防范可能引发新的地质灾害。
二、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同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变化,及时分析趋势,充实监测力量,加密监测频次,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和指导群众提前采取防灾避险措施。陕北地区要特别注意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报预警工作,要认真总结今年以来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和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主动防范和有效应对地质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进一步落实监测人和责任人,逐点核实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按照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要求,教育和提高受威胁群众的防灾意识和保护自己及家人生命的意识,让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能够参与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作用。今年,省厅给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补助监测经费600元,各单位要尽快将补助经费拨付到位并及时足额发放到隐患点监测人员手中,进一步夯实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隐患巡查和汛中检查,夯实防灾责任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重点对人群密集区域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工作,特别对巡查中发现的威胁学校、医院、村庄、集市、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点,要安排专人包干负责盯守。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加强检查各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查找薄弱环节,一旦发现险情,要果断实施临时避险,撤离相关人员,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基层国土资源部门要指导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隐患点的防灾工作责任进行层层分解,细化到人,确保每个环节上、每个岗位上都有人抓、有人管。凡有部门单位负责的,要将防灾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
五、进一步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汛期24小时值班要全面到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汛期地质灾害值班、灾险情速报和责任制,要通过抽查、突查值班电话人员等方式,确保汛期期间信息24小时畅通,信息传递准确及时,各项防灾措施到位。对于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灾险情,务必要在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向省厅报告。对于国土资源部门人员尚未抵达现场,暂未核实的地质灾害灾险情,要将已知的情况通过电话、传真等多种方式第一时间报告省厅,并及时将核实后的信息补报。省地质调查院要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联动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做好省级应急调查队伍的应急准备工作,同时协调各应急专家随时做好准备,确保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快速高效。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等汛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联动对口单位要随时做好对口支援和指导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
如有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省厅汛期24小时值班电话:029-87851045
传真:029-87851545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