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国土资发﹝2017﹞64号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国土资源局:
为更好的唱响国土“好声音”,打造一流“国土铁军”,宣传全系统在新常态下的新思路、新作为、新贡献,不断拓展国土资源工作外部影响力,更好地服务全省追赶超越大局,现就加强中省主流媒体开展宣传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紧盯主流媒体,宣传工作亮点
紧盯《人民日报》、《陕西日报》、《中国国土资源报》、《当代陕西》杂志(简称“三报一刊”)等报纸杂志等中省主流媒体采用标准,围绕当地国土资源工作中打造“国土铁军”的典型人和事,创新发展的工作经验、工作模式、工作特色,以及对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管理的探索与思考等为核心内容,认真撰写有份量、有深度、有特色的消息、通讯等工作类稿件,以及反映国土系统干部工作生活的散文、诗歌、杂文、摄影、书法、绘画等文艺类作品。
二、设定宣传目标,明确统计办法
(一)每年在中省以上主流媒体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干部职工名义发表文稿的目标任务分别为: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不少于3篇或1000字以上,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国土资源局不少于2篇或600字以上。
(二)统计在中省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情况时,目前一般限于在“三报一刊”为主的中省纸媒上发表的文稿。在“三报一刊”等主流媒体发表的文稿,以1篇或300字为单位进行统计,每篇或300字计1分。摄影、书法、绘画等以图片形式发表的作品,每幅按100字统计。由多家媒体转载刊登的,只统计一次分值;以发稿单位名称或单位职工真实姓名为准进行统计,笔名文稿不列入统计范围;由中省媒体记者或省厅派出工作人员撰写的文稿,给所在市国土部门按三分之一完成量统计并赋分;广告类宣传不列入统计范围。
(三)支持鼓励各市级局指导并督促各县(区)国土部门每年在中省以上主流媒体开展宣传,各县(区)局每年的任务为不少于1篇或300字。为了激励开展宣传,各市级局在完成自身任务的基础上,所辖县(区)国土部门的稿件可以纳入市局的排名计分。
(四)各市级局应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5日以前,将上一季度“三报一刊”等主流媒体宣传清样及发稿情况统计表(含所辖县级局的宣传成果)报送厅办公室,以便于统计和分季度沟通进度。
三、加强目标考核,完善激励措施
各市级局“三报一刊”等主流媒体宣传情况,已经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共性指标体系。对未完成任务的,该项一律不得分。同时,由厅办公室根据各市级局主流媒体宣传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按照附加考核的办法,对完成任务的前3名,在共性指标中依次奖励性增加1.5分、1分、0.5分。
省厅对在“三报一刊”等主流媒体上开展新闻宣传情况进行年终通报。厅机关各处室、厅管各事业单位在继续做好信息工作、提升信息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中省主流媒体宣传;支持鼓励省地调院、省地建集团、各地勘单位等行业单位加强主流媒体宣传。请各市级局在每年1月15日以前,将上年度中省主流媒体的全部发稿情况报送厅办公室。
联系人:焦育民
联系电话:029-84333130
报送邮箱:3531852411@qq.com
附件:在中省主流媒体发稿情况统计表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