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国土资矿发〔2018〕62号
韩城市、神木市、横山区、黄陵县、澄城县、陇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陕西省2018年煤炭行业化解过程产能引导退出关闭煤矿公示名单》公告和《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采矿权价款缴纳情况,现依法注销神木县永兴乡七里庙三矿等10处煤矿(名单附后)采矿许可证。
上述10处煤矿的采矿许可证正、副本由你县(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收回,由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上缴省厅。采矿许可证收回后,市、县(区、市)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本地区退出煤矿的关闭验收工作。同时要加强监管,严防无证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煤矿关闭退出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尚未完成的,县级政府要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主体责任。
附件:注销煤矿采矿许可证名单一览表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