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陕西省平利县
龙山矿泉水普查等4个勘查许可证自行废止的公告
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 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4号)的有关规定,经核实,陕西省平利县龙山矿泉水普查等4个探矿权项目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未依法办理延续登申请手续,勘查许可证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已经自行废止。现予以公告。
附:勘查许可证基本情况表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