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厅2018年度工作安排,根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系统“十佳办案能手”推选活动的通知》(陕国土资执发[2018]32号)要求,各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上报了一批推荐人选。经省厅研究,拟将“十佳办案能手”名称变更为“国土资源办案能手”,拟将符伟强等7名同志评为全省系统“国土资源办案能手”。现予以公示:
符伟强:咸阳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监察队队长。2001年在秦都区土地执法监察大队,2015年在高新分局执法监察大队,2016年任监察队大队长。该同志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公道正派,敢于担当,无私奉献。自参加执法监察工作以来,办理的土地违法案件30余宗,无一宗错案和自诉案件。2015年-2018年办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案卷连续4年被评为省级优秀案卷、2016年被国土资源部评为优秀案卷, 2017年被省厅监察局评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十佳办案能手”,2017年至2018年受到了各级领导和纪委及相关部门一致表扬。
张 燕:咸阳市国土资源局秦都分局城区国土所所长。2001年2月在秦都区土地执法监察大队,2017年7月任秦都分局城区国土所所长。该同志政治思想坚定,业务素质过硬,冲锋在前,秉公执法,敢于担当。自参加执法监察工作以来,办理的土地违法案件50余宗,无一宗错案和自诉案件, 2010年~2017年,被咸阳市国土资源局和秦都分局多次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党员。
杨彦钧:铜川市国土资源局印台分局执法监察股股长。
1990年9月,在铜川市地矿局郊区矿产办,2002年8月~2018年11月,在铜川市国土资源局印台分局执法监察股,2010年10月任印台分局执法监察股股长。该同志政治思想强,业务素质硬,公道正派,无私奉献。从事执法监察工作27年来,办理土地矿产违法案件100余宗,无一宗错案和自诉案件,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先进个人、依法行政先进工作者、“六.五普法”先进工作者。
董小龙:榆林市吴堡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副队长。2010年部队转业至吴堡县国土资源局监察队,2016年任监察队副队长。该同志政治思想坚定,业务素质过硬,带领全队克服困难,敢打敢拼,敢于碰硬。自参加执法监察工作以来,带队和自办查办案件46宗,无一宗错案和自诉案件。2016年~2018年,所承办的案件连续3年被省厅评为优秀案卷。
樊 伟:渭南市富平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队长。2001年4月在富平县国土资源局工作,2015年任办公室主任,2016年3月任监察大队队长。该同志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公道正派,敢于担当,成绩突出。自参加执法监察工作以来,该同志带队和自办案件46宗,无一宗错案或自诉案件,被富平县国土资源局多次评为先进个人、优秀股长、优秀共产党员,2017年,所带领的监察大队被渭南市国土资源局评为执法监察工作先进单位,2018年承办的案件卷宗被省厅评优秀案卷。
周延陆:汉中市南郑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主持工作)。2004年4月在南郑县执法监察大队,2014年3月任副大队长。该同志政治思想坚定,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成绩突出。在参加执法监察工作以来,办理土地、矿产违法案件70余宗,无一宗错案或自诉案件。2016年获得汉中市国土资源系统技能比武第2名,被南郑县国土资源局多次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党员。
党中岐:宝鸡市岐山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1993年参加执法监察工作,2017年7月任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该同志政治思想强坚定,业务素质强,公道正派,秉公执法,无私奉献。自参加执法监察工作以来,办理的土地违法案件30余宗,无一宗错案和自诉案件。2017年办理的3宗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案卷被宝鸡市评为优秀案卷,同时被岐山县政府评为深化改革先进工作者。
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的,请于7日内(2018年12月25日—31日)向省自然资源监察局口头、书面或通过电子邮箱反映(电话/传真:029-84333116;邮箱:372349002@qq.com)。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