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自然资采抵解字〔2021〕3号
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行:
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村二号煤矿(证号:C6100002012121110128110)采矿权抵押备案解除申请收悉,现对《关于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村二号煤矿采矿权抵押备案的通知》(陕自然资采抵备字〔2019〕14号)予以解除。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