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当前位置: 首 页 > 自然资源工作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正文
礼泉县局:补办不动产权证书实现“立等可取”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4-06-21 08:30:19 来源: 点击量:

“真是太方便了,之前听人说办理遗失补证最少得15个工作日,没想到今天早上来,一次就办好了”。近日,一位办事群众来到礼泉县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当场拿到补办的不动产权证书时激动地说。

今年5月21日,自然资源部公布了《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其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礼泉县不动产登记局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决定》内容,加强业务培训,调整相关业务流程。

目前,礼泉县局已全面实现补办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立等可取”,这也是该局继“短信通知领证”便民举措之后推出的又一项新举措。此项举措的施行,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办理不动产权业务的便捷感、幸福感。(礼泉县局王小妮、陈建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