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表彰2018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省自然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获得“先进单位”殊荣。
2018年,省自然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承担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之一的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行动。工作开展以来,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各项要求和厅党组安排部署,及时挂牌设立了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
在工作中,围绕“优化环境、提升服务、便民利企”宗旨,坚持在工作思路上求创新、在工作任务上求实效、在工作举措上求提升。聚焦重点环节、关键步骤,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共享信息数据,优化登记流程、压缩登记时限,整合登记窗口、增加登记人员,开展示范创建、树立典型典范,强化作风整治、提升服务形象等一系列举措,积极探索“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全力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并联办理”。
全省不动产登记时间在2018年6月底前实现由国家法定30个工作日办结压缩至复杂、大宗登记类型20个工作日办结,一般登记、抵押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提前半年实现了省政府“十大行动”方案既定目标。
据统计,在本次表彰中,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共有4个单位获得“先进单位”称号,分别为省自然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榆林市不动产登记局、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宜君县不动产登记中心;5人获得“先进工作者”称号,分别为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贾建平、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何金龙、咸阳市自然资源局田小龙、商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李永青、韩城市自然资源局李银芳。(厅不动产登记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