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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启动民间借贷不动产抵押权登记业务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19-06-21 08:45:51 来源: 点击量:

汉中市不动产登记局于 6月1 日起在本市中心城区试点开展民间借贷不动产扺押权登记业务。

今年初,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切实让中小微企业融资紧张状况有明显改善,综合融资成本必须有明显降低,着力解决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围绕这一目标,汉中市不动产登记局充分发挥不动产物权在民间经济交往中的担保作用,创新创优民间借贷抵押担保方式。通过查阅大量民间借贷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从法律支撑、行业解读、风险防范等方面深入研究和科学论证,组织起草了《汉中市民间借贷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操作规范》,同时拟定了制式《民间借款合同》及《民间借款不动产抵押担保合同》(范本),要求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率先试点并积累经验,为今后各县区登记部门稳步开展民间借贷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创造有利条件。

本次开展的民间借贷抵押登记业务在适用范围、登记条件、主体资格、抵押类型、抵押物设定范围、合同条款及利率约定、审查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界定,全面放开了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抵押行为,也从源头上将合法民间借贷与地下钱庄、高利贷、非法集资等违法借贷活动严格区分开来。从制度设计上,保障了社会民间资本投融资需求和登记的安全性,同时也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登记部门无法将民间借贷抵押登记完全合法化的尴尬难题。

民间借贷不动产抵押权登记业务的开展,是该局继去年在中心城区金融网点成功设立不动产抵押登记便民服务点之后的又一项具体的便民利企工作举措。今后,该局将以此为契机,勇于担当、敢于尝试,为该市不动产登记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周晓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