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25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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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韩城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管各单位,各有关学会、协会: 今年6月25日是第25个全国“土地日”。为深入宣传我省的“土地新政”,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现就开展全省“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二、活动时间 2015年6月22日(周一)至6月26日(周五) 三、宣传重点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重点宣传以下内容:一是广泛深入宣传我省土地资源省情、省策,宣传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珍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二是广泛宣传各地坚守耕地红线、扎紧耕地保护“篱笆”,以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的做法、经验和成效;三是广泛宣传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节约集约用地好模式、好典型、好经验,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四是广泛宣传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取得的新进展,深入宣传和解读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舆论引导,为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有关要求 (一)做好宣传策划。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实际,紧扣宣传主题,制定具体宣传方案,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切实组织好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 (二)搞好协调联动。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与当地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工会、共青团、社区街道等方面的合作,充分发挥土地学会、协会的作用,联合高校、中小学校、文化团体、主流媒体等,面向不同受众群体,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增强主题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三)创新宣传方式。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作用,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多种新媒体扩大宣传,拓宽宣传渠道。在宣传方式上可采用接受媒体采访、举办各类专题活动、网络在线访谈、制作公益广告、录制专题节目、开展微直播微访谈等多种形式,提高社会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四)增强宣传实效。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土资源部有关要求,本着简约务实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不得举办无实质内容的各类庆典活动。举办户外大型宣传活动的,要加强统筹协调,严防在活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及群体性事件,确保主题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请各市国土资源局、厅管各单位、有关协会(学会),于7月10日前务必将6.25主题宣传活动总结材料(电子版)、活动图片(5-8张)及文字说明、影视资料(DVD光盘)报送厅法规处,择优推荐到国土部参加优秀组织奖、项目奖的评选。 联 系 人:鱼智献 联系方式:029-84333100 电子邮箱:846406559@qq.com 联系地址: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法规处,邮编710082 附件:第25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主要活动统计表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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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25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主要活动统计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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