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采矿许可证过期自行废止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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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有关规定,经2020年7月6日第11次厅长办公会审议,西安鹿缘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矿泉水井等10个采矿许可证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已自行废止现予以公告。 附表: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度第一批)过期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清单.xls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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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陕西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度第一批)过期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清单.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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