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06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17-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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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国土资函〔2017〕142号 屈雅君代表: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再提生态殡葬 ——关于兴建“安息林”的建议》收悉,经我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环境深刻变化,利益诉求日益多元,群众殡葬服务需求日趋多样。近年来,我省惠民殡葬政策持续实施,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目标的殡葬改革稳步推进。但在用地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群众就近、低成本、环保办理丧事的需求无法满足;土葬改革区乱埋乱葬、滥占耕地现象严重;个别地方还存在违规圈地、占地修建大墓豪华墓现象。您提出兴建“安息林”,对于妥善解决好殡、葬、祭问题,显得尤为迫切和十分必要。 针对“安息林”用地问题,我厅一直十分重视,并采取积极措施,保障生态殡葬用地需求。省上指导西安市对原三兆殡仪馆进行了搬迁,新建长安区凤栖山人文纪念园等。同时,省上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要求各市、县根据年均人口死亡率(5.07‰)、墓穴标准占地面积和绿化用地、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等因素,评估测算出本行政区殡仪服务和公墓用地总量和新增加用地量,为生态殡葬用地留足空间。全省“十三五”期间规划新建、改扩建县级殡仪馆48个,新增城市公益性公墓57个,新增农村公益性公墓5000个,如果兴建“安息林”宣传引导有效,对于解决“死不起、葬不起”等民怨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兴建“安息林”是新生事物,转变传统的殡葬习俗也有一个过程。建议省民政部门提出“安息林”用地需求,选择1-2个县先期试点,待人民群众能够接受时,再在全省推广,防止“惠民殡葬”政策“叫好不叫座”,陷入“推广难”的尴尬。在“安息林”后期用地办理过程中,我厅认真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要求,联合民政厅、林业厅,深入市、县,面对面解决“安息林”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建立“安息林”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提前介入,上门服务,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益,积极有效做好用地服务保障。 屈雅君代表,您能在百忙中抽出时间热心支持生态殡葬改革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愿和你您一并共同努力,为促进生态殡葬和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保障我省追赶超越作出新的贡献。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5月3日 (联系人:郑建都,联系电话:8433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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