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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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国土资函〔2018〕125号 袁良善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大移民搬迁后续产业培育支持力度让农民变市民的建议》(第4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以来,各级国土部门和移民搬迁机构始终坚持并不断强化“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就业是核心、产业是根本”的工作理念,搬迁安置与脱贫发展并举。一是坚持系统谋划。在规划选址上推行“四避开、四靠近、四达到”,把群众搬迁到便于就业和发展生产的地区;在安置方式上以集中安置为主,鼓励进城入镇融合安置,避免“穷人扎堆”,便于“以富带穷”;在产业布局上推行社区、园区“双靠近”,便于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就业。二是注重统筹推进。立足安置区的资源禀赋,落实就业核心举措,主动对接融入全省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总盘子,统筹推进各类脱贫措施,促进脱贫产业就业项目、政策、措施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全覆盖。三是落实就业核心。以安置社区为单位,积极探索推行以岗位菜单、就业状态清单、劳动力资源账单和搬迁对象脱贫明白卡为主要内容的“三单一卡”制,实现人岗精准对接,确保搬迁群众每户至少有一名主要劳动力稳定就业。截止目前,全省规划配套的2221个易地扶贫搬迁产业项目,已建成1269个,11.08万搬迁群众直接受益。据了解,山阳县在推进集中安置项目建设的同时,大力培育后续产业,加快“一区五园”建设,带动和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先后在高坝店等10个镇建设社区服装加工厂,吸纳附近搬迁群众进厂就业,解决了部分搬迁群众就近就业、脱贫致富的问题。 您提出的“全县还有三分之二搬迁户就近就业问题需要逐步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建议省上出台政策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培育支持力度,按照‘移民安置点+产业园区+搬迁群众’的发展模式,让搬迁农民变市民,更好地融入城镇生活,从根本上解决搬迁群众‘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问题。随着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纵深推进,工作重点由安置房项目建设向后续帮扶、稳定脱贫逐步转变,省级层面深入调研,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稳定脱贫的意见》(陕脱贫发[2017]43号),明确了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稳定脱贫的主要工作目标;按照“省负总责、部门配合、市级统筹、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攻坚,共同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落实县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扶贫部门的统筹协调责任、国土资源系统的主管部门责任、其他脱贫攻坚牵头部门的配合责任;坚持政策叠加,夯实产业基础,突出就业脱贫,打造示范体系,强化资金扶持,筑牢脱贫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统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稳定脱贫的意见》(陕脱贫发[2017]43号),省国土厅研究出台了《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促进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稳定脱贫的实施意见》(陕国土资发[2018]16号),从制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三单一卡”制度、因地制宜兴建社区工厂、全面有序组织劳务输出、扎实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完善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创建充分就业移民社区、全面推动示范体系建设等八个方面稳扎稳打地做好搬迁群众后续脱贫工作。 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按照《关于统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稳定脱贫的意见》(陕脱贫发[2017]43号)和《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促进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稳定脱贫的实施意见》(陕国土资发[2018]16号)要求,不断强化国土系统对于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脱贫的主管部门职责,围绕脱贫攻坚大格局,主动衔接协调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总盘子,统筹推进各类脱贫措施,促进脱贫产业就业项目、政策、措施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全覆盖。围绕已建成入住的安置小区,以“三单一卡”为核心,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双示范”体系为抓手,坚持产业就业创业相结合,就地就近就便就业与劳务输出相结合,切实落实人岗精准对接,确保精准施策到户到人,确保搬迁群众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稳定增收脱贫,实现搬迁群众的安居乐业。 再次感谢您对陕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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